河北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(试行)

发布时间: 2015-08-25 11:23:25    责任编辑: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     浏览:

  课堂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,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。为了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,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,参照其他院校的现行办法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  一、评价目的

  1.及时了解和反馈课堂教学信息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;

  2.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给予质量评价,为教师年度考核、职称评定和聘任等提供依据。

  二、评价对象

  承担我校普通全日制本(专)科生(不含独立学院)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。

  三、评价办法

  1.评价内容和标准(参考):

  ⑴言传身教、为人师表、教书育人;

  ⑵课堂秩序好,出勤率高;

  ⑶按时上下课,不随意调停课;

  ⑷按教学进度和课表安排授课,不减少学时;

  ⑸按时辅导,耐心答疑,认真批改作业;

  ⑹熟悉课程内容,运用自如;

  ⑺阐述问题深入浅出,有启发性;

  ⑻讲课内容充实,能及时反映本学科新进展;

  ⑼理论证明、实验验证、工程实例结合紧密;

  ⑽选用的教材适合本课程,能介绍和指导学生阅读参考资料;

  ⑾师生互动效果好,课堂气氛活跃;

  ⑿用普通话授课,板书规范,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。

  2.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得分由学生评教、学院(部)教师自评、学院(部)教师互评和教学督导评教四部分构成,四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:2:2:2。计算公式如下:

  Ki=Xi×0.4+Zi×0.2+Hi×0.2+Di×0.2

  其中:Ki为教师承担的第i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得分,Xi为学生对教师承担的第i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得分,Zi为本学院(部)教师对教师承担的第i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得分,Hi为其他学院(部)教师对教师承担的第i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得分, Di为学校和学院(部)教学督导员对教师承担的第i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得分。

  ⑴学生评教计分办法:去掉所有参评学生对一门课程评分中的1/5最高分和1/5最低分(当参评学生人数不能被5整除时,采用四舍五入法),其余算平均分即为该门课程的学生评教得分。

  ⑵学院(部)教师自评计分办法:参加评教的本学院(部)2名教师的平均分即为该门课程的学院(部)教师自评得分。

  ⑶学院(部)教师互评计分办法:参加评教的相应学院(部)2名教师的平均分即为该门课程的学院(部)教师互评得分。

  ⑷教学督导员评教计分办法:参加评教的教学督导员的平均分即为该门课程的教学督导评价得分。

  3.任课教师承担多门课程的,按课程学分加权计算其平均得分。计算公式如下:

  K= (Mi/M)×Ki

  其中:n为教师一学年承担的课程数,M为教师一学年承担课程的总学分,Mi为第i门课程的学分。

  四、评价程序与组织

  1.评价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,每学期组织一次,按学年统计教师综合得分。

  2.各学院(部)要成立包括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院(部)领导的教学评价工作组,全面负责相关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
  3.各学院(部)在开展评价工作前,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,严肃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。

  4.评价的主体、客体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“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杜绝评价工作中不负责任、弄虚作假等现象。

  5.学生评教。由教务处统一安排,以网上评教形式完成,评价时间原则安排在每学期第十周开始,学期末结束。

  6.学院(部)教师自评。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,各学院(部)根据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情况,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,对其中的50门课程进行评价,每一门课程安排2名教师听课至少一次,以网上评教形式完成,评价工作在每学期末结束。没有被选为学院(部)教师自评的课程,其学院(部)教师自评权重分配给学生评教。

  7.学院(部)教师互评。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,按照本学年教务处对互评学院(部)的统一安排(互评轮换办法见附件1),各评价学院(部)根据被评学院(部)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情况,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,对其中的50门课程进行评价,每一门课程安排2名教师听课至少一次,以网上评教形式完成,评价工作在每学期末结束。没有被选为学院(部)教师互评的课程,其学院(部)教师互评权重分配给学生评教。公体部和医学院不参加互评,其学院(部)教师互评权重分配给学生评教。水电学院和农学院互评,不采用互评轮换办法。

  8.教学督导员评教。每学期开学后,学校和学院(部)教学督导员按学校和学院(部)统一安排,抽取部分课程进行听课评教,以书面评教形式完成,评价工作在每学期末结束。没有被选为教学督导员评教的课程,其教学督导员评教权重分配给学生评教。

  9.学生和教师网上评教细则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。

  10.教务处在学期末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,并以学年为单位计算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得分。

  五、评价结果

  1.评价等级的确定。共分A(5分)、B(4分)、C(3分)、D(2分)四个等级。以学院(部)为单位,每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在前20%(采用四舍五入法,下同)的教师为A级(优秀),在前21%—65%的教师为B级(良好),在前66%—94%的教师为C级(合格),最后5%的教师为D级(基本合格)。

  2.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教务处进行统计汇总,建立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档案。

  3.教师可以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评价结果,如有异议,可向教务处提出反馈意见或申请复议。

  4.对于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D级的教师,下一学年最多只能承担一门课程;对于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D级的教师,停止课程主讲一年,并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教师教学培训。

  六、附则

  1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河北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法(试行)》(校政〔2007〕52号)同时废止。

  2.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  附件1

  学院(部)互评轮换办法

  1.学院(部)序号

  按学院(部)名称的汉语拼音字母排序:(1)城市建设学院;(2)机电工程学院;(3)经济管理学院;(4)建筑学院;(5)理学院;(6)社会科学部;(7)土木工程学院;(8)文学院;(9)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;(10)装备制造学院;(11)资源学院。

  2.轮换办法   

  (1)第m次评教轮次,i学院(部)评价(i+m)学院(部)

  (2)当i+m>n时,i学院(部)评价(i+m-n)学院(部)

  其中,i为学院(部)序号,n为学院(部)数量,m为评教轮次;i=1,…,n;m=1,…,n-1。

  附件2

  学生网上评教细则

  一、学生评教的意义

  1.学生评教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,有利于加强教学管理、改进教学工作。

  2.学生评教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,有利于促进师生间信息交流,有利于教师反思教学实践,及时调整教学行为,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。

  3.学生评教既是学生的权利,也是学生的义务,既是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,也是对学生权益的保护,学生是评教的最大受益者。

  4.学生通过评教可以培养观察、分析、辨别问题的能力和公平、公正的做人品质。

  二、学生网上评教的步骤

  1.用户登录。打开河北工程大学或教务处主页;点击“综合教务”;选择登录地址;输入学号和密码;进入综合教务网上系统。

  2.评教。点击“教学评估”菜单,即显示本学期所需参评的课程及教师信息;点击每门课程“操作”列的图标,进入该课程的评教页面;按评价内容和标准选择等级,在“主观评价”栏里可以填写对该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或者建议;完成后点击【提交】确认,确认后的评教信息不能修改。

  三、要求和说明

  1.参加评教的学生要树立质量意识、责任意识,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。

  2.学生网上评教系统在设计上保证每位学生的信息不被跟踪,对系统管理者有严格的保密纪律,学生的评价结果不单独公布,学生们可以放心地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客观、真实的评价。

  3.为确保评教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,将无法查询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,且无法参加下学期的选课,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  附件3

  教师网上评教细则

  一、教师评教的意义

  1.评教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,有利于加强教学管理、改进教学工作。

  2.评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,有利于促进教师之间相互学习、共同成长,促进不同学科的知识融合,帮助教师反思教学实践,及时调整教学行为,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。

  3.评教既是教师的权利,也是教师的义务;教师既是评教的参与者,也是评教的受益者。

  二、教师网上评教的步骤

  1.用户登录。打开河北工程大学或教务处主页;点击“综合教务”;选择登录地址;输入工号和密码;进入综合教务网上系统。

  2.评教。点击“教学评估”菜单,即显示本学期所需参评的课程及教师信息;点击每门课程“操作”列的图标,进入该课程的评教页面;按评价内容和标准选择等级,且须在“主观评价”栏里填写听课时间、地点及主要授课内容等;完成后点击【提交】确认,确认后的评教信息不能修改。

  三、要求和说明

  1.参加评教的教师要树立质量意识、责任意识,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。

  2.网上评教系统在设计上保证每位教师的信息不被跟踪,对系统管理者有严格的保密纪律,教师的评价结果不单独公布,教师们可以放心地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客观、真实的评价。

  3.为确保评教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一学年无故不参加一次评教的教师,由学院(部)给予内部通报批评;无故不参加两次及以上评教的教师,给予全校通报批评。